許瑋倫魂斷國道 貨車司機判7個月

2008.1.10 蘋果日報【楊永盛、張哲鳴╱台北─苗栗報導】 
 


許瑋倫1月28日車禍逝世將滿周年,
全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,
認定司機黃碧祥所駕駛的大貨車視野較高,
卻未能及早發現停在國道路肩的轎車而肇事,
顯有過失,且尚未跟許家民事和解,
昨依「業務過失致死罪」判刑1年2個月、減刑為7個月。
許瑋倫媽媽昨感嘆說:「覺得人命好像很不值。」 
 

判決書指出,助理林怡妏(小烏龜)
去年1月26日晚上駕著許瑋倫的Mini Cooper車,
載許瑋倫行駛國道1號欲到南投拍戲,
在南下大安溪橋上失控撞上中央護欄後,
滑行到外車道和路肩中間,
許按下故障警告燈後,林打電話報警,
但疏忽未在車後擺故障標誌,
導致後方大貨車追撞,
許瑋倫車禍後不幸於28日去世。 
 
黃有過失責任
 
法官表示,黃碧祥駕駛的大貨車座位視野較遠且寬廣,
且距離許的故障車約5、60公尺即看到雙黃燈閃爍,
跟許的車子間又無其他車輛阻擋,
未能及時發現路況才追撞,顯有過失責任。
 
黃碧祥(55歲、台南人)昨表示要和律師研究是否上訴。
至於駕駛失當的許瑋倫助理小烏龜在法官審理時認罪,
且已與許家達成百餘萬元和解,
去年9月已被依「過失致死罪」判刑8個月、減刑4個月,緩刑2年。
據悉她目前待在南投家中休養,尚無工作。

許瑋倫媽媽聽聞判決結果後說:
「時間過得真快,都快1年了。
一想起來心情就不是很好,
總覺得人命好像很不值,
不知道該說什麼。」
許瑋倫弟弟則說:「珍貴的生命只值得如此嗎?
公平嗎?將心比心,請大家評評理。」 


許瑋倫媽媽談起女兒,心情仍顯沉重。


>車禍案糾結近1年 

>◎車禍意外
>.2007/01/26 助理小烏龜駕車載許瑋倫赴南投拍戲時發生車禍
 
>◎許瑋倫不治
>.2007/01/28 許瑋倫急救後宣告不治,小烏龜則意識不清
 
>◎小烏龜列被告
>.2007/04/23 小烏龜因受創記不清車禍過程,但檢察官仍以她有過失責任,將她列為被告 

>◎偵查終結
>.2007/06/22 苗栗地檢署將小烏龜依過失致死罪起訴,司機黃碧祥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 

>◎小烏龜被判刑
>.2007/09 小烏龜與許家和解付出百餘萬元,被依過失致死罪判8個月,減刑4個月,緩刑2年
 
>◎司機被判刑
>.2008/01/08司機黃碧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個月,減刑為7個月 

>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 

>新聞圖片:http://img99.imageshack.us/img99/9073/14325878zp3.jpg 

>原文:
http://1-apple.com.tw/apple/index.cfm?Fuseaction=Article&Sec_ID=9&ShowDate=20080110&NewsType=twapple&Loc=TP&Art_ID=30157096  

轉載自許瑋倫の夢工坊
http://tw.club.yahoo.com/clubs/love-weilu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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