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瑋倫車禍案肇事者判7個月 許媽喊人命不值
2008-01-10 07:39:58 來源: 網易娛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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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瑋倫車禍案肇事者被以“業務過失致死罪”判刑1年2個月、減刑為7個月。
許瑋倫媽媽昨感歎說:“覺得人命好像很不值。”
許瑋倫車禍逝世將滿周年,粉絲對她無限懷念。
許瑋倫媽媽談起女兒,心情仍顯沉重。
許瑋倫1月28日車禍逝世將滿周年,
全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後,
認定司機黃碧祥所駕駛的大貨車視野較高,
卻未能及早發現停在國道路肩的轎車而肇事,顯有過失,
且尚未跟許家民事和解,
昨依“業務過失致死罪”判刑1年2個月、減刑為7個月。
許瑋倫媽媽昨感歎說:“覺得人命好像很不值。”
判決書指出,
助理林怡妏去年1月26日晚上駕著許瑋倫的Mini Cooper車,
載許瑋倫行駛國道1號欲到南投拍戲,
在南下大安溪橋上失控撞上中央護欄後,
滑行到外車道和路肩中間,
許按下故障警告燈後,
林打電話報警,
但疏忽未在車後擺故障標誌,
導致後方大貨車追撞,許瑋倫車禍後不幸於28日去世。
黃有過失責任
法官表示,
黃碧祥駕駛的大貨車座位視野較遠且寬廣,
且距離許的故障車約5、60公尺即看到雙黃燈閃爍,
跟許的車子間又無其他車輛阻擋,
未能及時發現路況才追撞,
顯有過失責任。
黃碧祥(55歲、台南人)
昨表示要和律師研究是否上訴。
至於駕駛失當的許瑋倫助理在法官審理時認罪,
且已與許家達成百余萬元新臺幣和解,
去年9月已被依“過失致死罪”判刑8個月、減刑4個月,緩刑2年。
據悉她目前待在南投家中休養,尚無工作。
許瑋倫媽媽聽聞判決結果後說:
“時間過得真快,都快1年了。
一想起來心情就不是很好,
總覺得人命好像很不值,
不知道該說什麼。
”許瑋倫弟弟則說:“珍貴的生命只值得如此嗎?
公平嗎?將心比心,請大家評評理。”
貨車司機黃碧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。
林怡妏
車禍案糾結近1年
◎車禍意外
.2007/01/26 助理林怡妏駕車載許瑋倫赴南投拍戲時發生車禍
◎許瑋倫不治
.2007/01/28 許瑋倫急救後宣告不治,林怡妏則意識不清
◎林怡妏列被告
.2007/04/23 林怡妏因受創記不清車禍過程,但檢察官仍以她有過失責任,將她列為被告
◎偵查終結
.2007/06/22 苗栗地檢署將林怡妏依過失致死罪起訴,司機黃碧祥則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
◎林怡妏被判刑
.2007/09 林怡妏與許家和解付出百余萬元,被依過失致死罪判8個月,減刑4個月,緩刑2年
◎司機被判刑
.2008/01/08司機黃碧祥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2個月,減刑為7個月
http://ent.163.com/08/0110/07/41R35MR700031H2L.html
轉載瑋倫の專屬天堂論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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